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资质摸底的通知
 2016-5-10
 

有关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关于调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税商品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5]46号)等政策,为推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根据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实际变化的情况,开展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资质摸底工作。

 

一、 此次摸底工作针对过去未认定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发改高技[2015]893号除外)。申报企业填写“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质确认表”,报送资质情况。

 

二、 凡线宽在0.5微米以上的芯片制造企业,请申报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企业资质情况,需填写“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质确认表”,进行资质摸底工作。要提供线宽小于0.5微米的技术文件和集成电路产品销售大于60%的证明。

 

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质确认表》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四、申报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质摸底的流程是:(1)企业填写确认表电子档后,发到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进行预审。(2)预审同意后,企业打印正式确认表,加盖公章,将第7项所列材料复印后装订两册。(3)2016年5月31日之前,快递到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4)如有需要,到企业现场考察。

 

特此通知。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二0一六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