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关于提高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18-9-10
 

财税〔2018〕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5日

 

附件下载: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