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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正式印发《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19-6-19
 

近日,《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正式印发,该政策指出,江苏省将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入库培育企业贡献奖励机制,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根据《政策》,江苏省将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将现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整合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规模扩大至20亿元并保持逐年增长、推动各市、县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给予入库培育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低于30万元的培育奖励,其中省级奖励额度不低于15万元。

 

为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成本,《政策》提出,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1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有条件的高新区、其他各类开发区、市可再按25%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江苏将对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任务的,予以配套支持。

 

此外,江苏省级重大工程建设、产业技术和技术标准研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项目由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70%。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各地可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0%给予奖补。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由省按有关规定奖补。

 

而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产品,推动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

 

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直接融资。为江苏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辅导备案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对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财政给予30万元资助。

 

同时,江苏将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聚焦“科创板”,大力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专业服务,助推优质科创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对拟在“科创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在企业取得辅导备案受理通知书、企业完成辅导备案、企业递交申报材料进程中,分阶段逐渐加大比例给予总额30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

 

(来源:集微网)